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9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和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现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和增加。该议案调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1,376.91万元的4.86%,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姚俊卿、姚锦飞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六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申请贷款9,8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到期日以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为满足氢能科技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该贷款合同顺利实施,公司拟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9,8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氢能科技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未清偿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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