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电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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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基于我们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上述原因,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2019年度已发生及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特种客户审定价格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长期依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鉴于上述原因,同意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谭梅 宋衍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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