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移为通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48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6,9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同总金额3,694.06万元(含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金额154.70万元),考虑增值税进项税 154.70 万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净额为53,420.6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 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建设期 实施主体
投入金额
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 公司、深圳移
1 列产品升级项目 30,516.59 30,516.59 3年 航、合肥移
顺、上海移兴
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 公司、深圳移
2 统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 9,819.58 9,819.58 3年 航、合肥移
项目 顺、上海移兴
公司、深圳移
3 研发中心项目 注13,152.7313,084.48 3年 航、合肥移
顺、上海移兴
合计 注53,488.9053,420.65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20.65万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53,488.90 元少 68.25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3,152.73万元减少为13,084.4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
资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
1 列产品升级项目 30,516.59 23,406.11 2020年1月5日
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
2 统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 9,819.58 7,600.76 2020年1月5日
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13,084.48 注 13,181.39 2020年1月5日
合计 注53,420.6544,188.26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20.65万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53,488.90 元少 68.25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3,152.73万元减少为13,084.48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变,调整后的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列产品升
1 级项目 2020年1月5日 2020年7月5日
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统的车辆
2 定位解决方案项目 2020年1月5日 2020年7月5日
3 研发中心项目 2020年1月5日 2020年7月5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原因说明
因公司募投项目“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列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统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场地采用购买方式或购买已建成写字楼方式,故项目的实施地点均包含投资项目研发用办公楼建设。目前,该研发用办公楼相关证件审批进度时间超出原计划,因此公司结合实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20年7月5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监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移为通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 余东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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