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9-108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920,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842%,其中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768,100股,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2,624股。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9,986,885股减少至493,066,161股,注册资本将由499,986,885元减少至493,066,161元。
    
    因本次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刘后弟、卢佳琪
    
    办公电话:010-62981321
    
    传真号码:010-82701909
    
    邮箱:IR@creat-da.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北京科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