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9-128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12月3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2019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上午8:00在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乐融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延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2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1日,公司总股本3,989,440,192股,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345,556,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6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345,556,0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6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4,134,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4,133,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36%。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1.00 审议关于《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44,341,114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918,900股。表决同意总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84%。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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