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9-126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3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提议人邢翰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45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邢翰学先生于2019年12月13日向公司提议实施第二期股份回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人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
1、提议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2019 年以来,公司抓住地铁、隧道类等空间装饰市场需求放量增长、火电及非电行业节能环保市场整体回暖等行业发展契机,主营业务呈现较快增长态势,2019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创同期历史新高,持续稳固行业龙头地位。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现状,为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或注销。
2、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56元/股,最终价格上限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提议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提议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4.5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为6,868,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三、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19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5,052,847 股,为归还股权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股权质押比例,降低个人及公司相关风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自2019年8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641,713 股,不超过剔除已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即277,361,888股)的6%。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已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12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868,018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5.00%,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其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提议人邢翰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同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邢翰学先生的上述提议后,在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后认为:公司现阶段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并制定了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邢翰学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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