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19-088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泉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483,9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任职情况
聂泉 92,314,000 64.0680 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所获得的
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1月10日—2020年7月9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2019年12月24日—2020年6月24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
计划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483,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人员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聂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分别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其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其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其履行完本承诺为止;其在违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2、聂泉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截至本公告日,聂泉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均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聂泉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聂泉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泉关于拟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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