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28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56%)的股东李庆跃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283,260股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其中:(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就持股5%以上股东李庆跃先生关于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李庆跃先生计划在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783,260股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李庆跃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李庆跃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并拟继续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19-07-04 12.60 1,500,000 0.62%
大宗交易 2019-07-05 12.62 1,000,000 0.41%
李庆跃
其它方式 -- - - -
合计 -- - 2,500,000 1.03%
李庆跃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配送股)。
(二)前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数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783,260 10.59% 23,283,260 9.56%
李庆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783,260 10.59% 23,283,260 9.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庆跃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李庆跃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在股份减持计划范围内。李庆跃先生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3,28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6%,李庆跃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配送股);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23,283,260股公司股份(占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56%);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减持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中:(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李庆跃先生承诺将在本减持计划的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李庆跃先生不属于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因此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李庆跃先生不存在正在履行中的公司股份限售承诺,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庆跃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庆跃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李庆跃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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