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我们对该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客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该议案信息完整、资料齐备,同意按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该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增彪、谢太峰、杨有红、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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