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9-06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代表人选进行选举,会议由工会主席唐吉主持,39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并选举李扬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扬兵,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大亚湾制药厂和坪山制药厂厂长。
2001年7月至2007年5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研究所技术员、工厂车间工艺员;2007年6月至2011年12月历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一部经理、车间主任、制药一厂副厂长;2011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湾制药厂生产总监;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湾制药厂厂长助理;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湾制药厂和坪山制药厂厂长;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扬兵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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