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9-048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对一般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则执行。
3、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通知对公司2019年度报表主要影响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项目。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7、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
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8、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按财政部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执行财政部通知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施行新收入准则后对公司2020年度报表的主要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结算”等科目。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重述2019年比较期间数据。预计实施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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