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事前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此次增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加速产业链布局提供支持,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参与本次投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江崇光 张宇锋 郇绍奎
2019年12月16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