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6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或授权主体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或授权主体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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