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9-08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额度为50亿元,具体储架额度以监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基础资产的情况、市场环境等情况确定。公司作为电子信息集团下属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附属权益转让予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商”),保理商以取得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循环购买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设立“中金财富-鑫欣保理-福建电子应收账款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名称以计划管理人最终确定的名称为准)。相关方案如下:
一、开展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安排
1、将公司和/或公司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附属权益转让予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相关专项计划基础资产。
2、公司和/或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服务协议》约定担任相关专项计划资产服务机构。
3、在相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回款不足以兑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差额补足。
4、根据专项计划各期发行情况,由公司和/或公司下属公司认购相关专项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各期所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原则上不超过当期专项计划发行规模的5%。
二、关于本次专项计划的授权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期发行规模、具体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全部事宜。
2、签署所有必要的交易文件等法律文件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3、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申报的相关事项。
4、在前述第1至3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专项计划的获授权人士, 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专项计划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三、决议的有效期
开展本次专项计划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专项计划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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