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9-045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披露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发起全面要约结果的公告》,并于2019年12月5日发布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豁免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的公告》,就公司H股要约截止后,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不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及暂时豁免遵守前述规定,进行了公告及说明。
公司近日收到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布罗德福”)告知,为使公司的公众持股量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辽宁港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在A股二级市场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078%)。股份受让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人,也不属于布罗德福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公众持股股份数为3,223,688,252,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0004%,布罗德福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数为9,670,847,747, 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9996%, 已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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