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19年12月11日。
(三)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上午。
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五)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给安徽
省聚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建设”),用于聚龙建设采购机械设备资金周转,
贷款利率为8.50%,期限为3年,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委托贷款满一年或满二年提前
收回。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该项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不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
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用于聚龙建设采购机械设备资金周转。
鉴于文一科技事前对聚龙建设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以及未来还款
来源等进行了充分了解,且文一科技将对其经营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
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我们认为委托
贷款的有关履约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
不会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提供该笔委托贷款。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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