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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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27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pocomagnetic.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6.22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19年12月19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12月23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19年12月23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440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
    
    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
    
    行
    
    发行价格 26.22元/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
    
    发行对象 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发行日期 T日(2019年12月19日)
    
    缴款日期 T+2日(2019年12月23日)
    
    发行人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南头第五工业区2栋3层301-306
    
    室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5-26654881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
    
    住所 室
    
    保荐人(主承销商) 020-66338151、66338152
    
    联系电话
    
    发行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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