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291 号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收市后,你公司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将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5%调整为账龄0-3个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4-12个月计提5%。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针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自查并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请会计师核查发表意见:
1.本次变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原因,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回款和坏账核销详细情况等,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适当性,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定的依据和合理性。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你公司2019年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影响盈亏性质,是否应按照《规范运作指引》第7.2.8条要求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3. 你公司对无风险组合仍不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列示目前划入无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对应的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项目金额、账龄、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及目前回款情况,并结合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及资信情况等说明将上述应收账款划分为无风险组合是否合理。
4. 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2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