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收到独立董事张丽娟女士的辞职报告,张丽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张丽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其原定任期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总经理顾笑映先生已于2019年10月向董事会申请辞职,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顾笑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原定任期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笑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高管任免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朱黎明先生和于永生先生正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2月17日附件:候选人简历
    
    朱黎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3年3月,本科学历。2002年05月至2012年12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任韵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任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8月起进入公司,目前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朱黎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于永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9年7月,会计学博士,教授。1991年至1993年任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教师;1994年至1997年任齐齐哈尔铁路运输职工大学教师;1998年至2001年先后供职于中国地质工程公司斯里兰卡分公司及香港分公司,历任翻译、商务经理助理;2001 年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兼任浙江东方、中威电子、富通鑫茂独立董事。
    
    于永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双林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