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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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19-11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
    
    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Jihong Sanderson(吴霁虹)女士
    
    独立董事:牛永宁先生、刘广灵先生、谢春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牛永宁先生、刘广灵先生、谢春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温庭筠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航飞先生、杨时泰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晓先生、何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赵晓先生、何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易盛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易盛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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