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19-122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邦”)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披露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后三个交易日后(即2019年9月20日)进行,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之后(即2019年10月15日)进行,连续90个自然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江苏拓邦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2月16日,江苏拓邦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价区间 减持股数 占股本比例
(元/股) (股) (%)
江苏拓邦 集中竞价 2019年10月15日 57.867 564,255 0.2099
集中竞价 2019年10月28日 56.117 97,800 0.0364
集中竞价 2019年10月29日 56.105 138,000 0.0513
集中竞价 2019年10月31日 56.575 128,900 0.0480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04日 56.691 70,800 0.0263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05日 57.888 100,000 0.0372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06日 63.296 38,000 0.0141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11日 59.257 76,000 0.0283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12日 59.562 72,500 0.0270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13日 59.935 140,240 0.0522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19日 61.003 200,000 0.0744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20日 62.733 46,000 0.0171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21日 63.515 74,800 0.0278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22日 64.922 106,420 0.0396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26日 65.221 93,000 0.0346
集中竞价 2019年11月27日 68.571 144,500 0.0538
集中竞价 2019年12月10日 67.119 61,900 0.0230
合计 2,153,115 0.8010
注: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寒锐转债”,代码“123017”)于2019年5月27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随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发生变动,占总股本的比例因总股本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江苏拓邦从上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5.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本 占目前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112,011 8.60% 20,958,896 7.80%
江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112,011 8.60% 20,958,896 7.80%
拓邦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江苏拓邦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江苏拓邦本次减持情况与2019年9月1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公告日,江苏拓邦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集中竞价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及减持相关承诺。
3、江苏拓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江苏拓邦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目前承诺正常履行中。
4、江苏拓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后,江苏拓邦仍是持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拓邦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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