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19-068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大离心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大”)于日前收到首批搬迁补偿款合计1470万元。本次补偿为货币现金补偿,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具有可持续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华大与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隶属于张家港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张家港市房屋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协议”),江苏华大老厂区因张家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将被搬迁,江苏华大将根据搬迁补偿协议履行情况,分批获得搬迁补偿款约2099.3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公开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华大收到搬迁补偿款 1470 万元,占搬迁补偿款总额的70%,剩余30%搬迁补偿款将由甲方待搬迁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款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因搬迁被政府收回的土地和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报废等损失的补偿,按照相关资产类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处置的规定处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2)其他搬迁补偿及奖励,扣除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可移动资产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重新调试支出、人员安置费等支出后,计入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收到搬迁补偿款将对2019年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影响金额约为10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扣除发生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后,进行会计核算,具体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若后续搬迁补偿协议未能完全履行,存在部分补偿款项不能按期到账的风险。
(2)本次搬迁补偿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将根据搬迁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后续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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