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292 号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9年12月15日披露《关于精虹科技业绩补偿的公告》,参股公司上海精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虹科技”)预计无法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精虹科技股东上海凯动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动投资”)及上海驰际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驰际投资”)拟分别无偿转让精虹科技22.36%、9.58%的股权给你公司;若精虹科技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净利润为正,你公司同意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分别向驰际投资和凯动投资转让部分精虹科技股权。该补偿方案与你公司前期相关公告中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补偿方案存在差异,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1.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变更前后的补偿方案,并量化说明公司在不同补偿方案下所获补偿的差异情况。
2. 请结合上述差异情况补充说明变更补偿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承诺是否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承诺
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规定。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按照《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5.6条的要求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月修订)》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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