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2月13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专成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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