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9-120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性项目合作协议,所涉事项将由协议各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对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与中物院成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成科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充分发挥公司在行业及其衍生领域的产业资源优势,协同成科中心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加速科技创新能力的转化和促进产业经济发展,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友好协商,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订立本协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物院成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成科中心”)成立于2012年,隶属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主要从事前沿性、交叉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同时负责银河?596科技园的运营和牵头四川省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筹)的建设,2018年成为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智能制造、网络安全、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多个细分方向拥有领先的科研能力,是中物院的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
中物院是以发展国防尖端科学技术为主的,集理论、实验、设计、生产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研究院。银河?596科技园占地面积750亩,是中物院响应创新驱动发展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而建设的开放型科技创新园区,已建成建筑面积逾40万㎡,已有各类科研创新性研究团队(企业)近60家、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4个,主要分布在微系统与太赫兹、先进激光、新材料、新环保、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智能制造等领域。
3、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物院成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一)战略合作内容
1、共建联合研发中心
立足东杰智能中长期产品开发及市场拓展需求,充分发挥成科中心、596园区、中物院、东杰智能的优势资源,围绕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半导体等先进技术,开展高水平产品技术开发和先进技术研究储备工作,实现产、研、用的有效结合。
2、产业投资基金合作
借助东杰智能的市场和资本优势,以及成科中心的项目和平台优势,双方将在产业投资基金领域携手合作,促进成科中心、596园区乃至中物院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使之能够成为上市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战略资源储备。
3、推动设立院士工作站
东杰智能正在计划以市场的创新需求为导向,筹建以两院院士及其团队为核心、联合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为增强企业和地方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成科中心愿意积极协助,推动两院院士及其团队落户东杰智能,设立院士工作站,联合攻克产业核心关键技术。
(二)合作协调机制
双方建立战略协调机制,定期沟通合作进展情况,保证合作顺利推进。涉及甲方的合作协调事宜,由东杰智能战略委员会指定人员负责;涉及乙方的合作协调事宜,由成科中心的科技发展处负责。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所商定事项为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期满前经协商一致可延长。
3、双方对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合作中获取的对方机密信息。
4、双方同意合作范围不局限于本协议载明条款,在其他可能存在合作机会的业务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助于公司依托成科中心深入的科学研究和丰富的技术积累,实现公司的业务拓展和战略资源储备,有益于公司的业绩增长和未来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性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后续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的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2、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姚卜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13,416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五、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成科中心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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