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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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19-075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10:00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伍晓峰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19年12月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议,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伍晓峰先生、曹敬武先生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任职,董事闫大鹏先生的亲属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任职,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9年与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航天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增不超过人民币7,22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商品、采购物料、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和接受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增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做修订,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修订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如遇事态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电子或书面获得回复为准),紧急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可不受前述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应当在董事会记录中对此做出记载并由全体参会董事签署”。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主体、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新增募投项目主体、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对“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无锡锐科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相关募集资金,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负责具体执行。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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