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19-073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由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议,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营业期限:2011年1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6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锐科激光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