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19-105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88号)。现公司根据关注函所涉及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12月11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现有技术可以应用于无线耳机部分组件的生产和制造,目前公司已获得与无线耳机相关的少量设备订单”。12月12日和13日,你公司股价连续涨停。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请说明你公司获得与无线耳机相关设备订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合同金额、销售内容、签署订单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履行风险等,并结合销售情况说明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公司于2017年6月开始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相关设备的研发。近日,公司相关人员通过了解以及参考其他信息,获悉公司为其研发的A、B两款绕线机生产的不同规格的充电线圈是用于无线耳机的生产。(基于保密协议的约定,客户信息不得对外公开,设备型号用A、B款表示)
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A款绕线机设备采购订单1份,本次设备采购订单总价为192万元,交货日为2018年1月17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设备的交付并在2018年3月16日取得了客户的验收报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款。
2018年4月27日,公司收到A款绕线机设备采购订单1份,本次设备采购订单总价为571.08万元,交货日为2018年6月10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设备的交付并在2018年7月23日取得了客户的验收报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款。
2019年4月19日,公司收到A款绕线机设备采购订单2份,本次设备采购订单总价为692.86万元,交货日为2019年5月15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设备的交付并在2019年6月6日取得了客户的验收报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款。
2019年7月9日,公司收到B款绕线机设备采购订单1份,本次设备采购订单总价为227.95万元,交货日为2019年7月12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设备的交付并在2019年7月17日取得了客户的验收报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款。
上述订单涉及金额较小,对本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尚不构成显著影响,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不大。
2.请说明无线耳机相关设备销售收入占你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和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回复:
目前,公司收到的正式订单仅为采购无线耳机中无线充电线圈设备。相关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2018年销售金额 占2018年营 2019年销售金额 占2019年前三季
设备类别
(不含税) 业收入比例 (不含税) 度营业收入比例
与无线耳机相关的
656.41万元 0.82% 814.88万元 1.83%
无线充电线圈设备
无线耳机中该无线充电线圈设备占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大,对
公司产品利润贡献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其他无线耳机相关设备是否取得订单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互动易平台上有投资者询问“公司目前现有的设备,能否应用到无线耳
机的生产,该设备有没有产生订单,谢谢”,公司严格遵循《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根据保密协议约定,严谨的回答投资者问题,
称“公司现有技术可以应用于无线耳机部分组件的生产和制造,目前公司已获得
与无线耳机相关的少量设备订单。”公司认为,本次互动易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
不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及内幕信息,为投资者对公司产品业务进一步了解,因此公
司给予投资者实事求是的回答,并且回复时注意方式方法,使用“少量设备订单”
提醒投资者,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3.请说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1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回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未发生变动,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询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内尚无减持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3个月内亦不存在减持计划。
4.请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
回复: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接受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并于2019年11月28日及时发布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对调研中机构和投资者提问的问题及公司的回复进行了整理并及时公开披露,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
5.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以及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估值水平等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2019年12月11日以来,公司股价连续上涨。2019年12月11日至2019
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从17.10元上涨至22.76元,连续4个交易日
累计偏离达29.0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产品虽涉及无线耳机部分组件
的生产和制造,但其占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大,对公司产品利润贡
献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其他无线耳机相关设备是否取得订单尚存在不确定性,
且公司2018年和2019年前三季度处于亏损状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
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无。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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