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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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0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12F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瑞梅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23,008,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2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5名,代表股份5,970,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量122,695,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53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名,代表股份5,657,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12,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3名,代表股份312,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发行数量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限售期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上市地点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00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969,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昕、吴艳亭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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