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9-13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5号)核准。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已完成。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2019年4月12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在交割日后15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经交易对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开封炭素(合并报表层面)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股权交割日(含当日)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交易对方应当在确定期间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交易对方内部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所持开封炭素股权比例承担补偿金额)。”根据前述约定,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开封炭素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2016号)审计报告。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资产交割日为2019年9月17日,资产交割过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根据审计结果,开封炭素在损益归属期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7,685,359.55元。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的收益全部由公司享有,不涉及由交易对方承担亏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