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环保: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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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9-15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以下简称“四川鑫达”)拟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租赁方式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两年,可续期两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作为共同承租人,由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以下简称“海国鑫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最终国资批复为准)。在租赁期间,四川鑫达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生产设备,该部分设备的运营收益属于四川鑫达,同时四川鑫达按照与长城国兴租赁约定向其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四川鑫达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44507U
    
    3、成立日期:1996-02-02
    
    4、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75号
    
    5、法定代表人:张希荣
    
    6、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7、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400,000                   100%
                      合  计                         400,000                   100%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经营范围:金融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新银监复〔2014〕190号批准文件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四川鑫达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在实施售后回租业务前,交易标的归四川鑫达所有;租赁期间,四川鑫达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该部分设备的运营收益属于四川鑫达;交易标的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交易标的所在地:四川省江油市
    
    5、交易标的账面原值和净值为30,033.90万元,交易标的系公司新设备,无需评估。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四川鑫达部分生产设备
    
    2、承租人:四川鑫达
    
    3、共同承租人:海淀科技
    
    4、出租人:长城国兴租赁
    
    5、融资金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租赁期限:2年+2年(第一个2年期正常结清后,经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同意,可续期2年再次投放人民币30,000.00万元)
    
    8、租赁利率:浮动利率,初始租赁利率按2019年11月20日发布一年期LPR+1.60%,后续调整按上年12月20日一年期LPR+1.60%
    
    9、租赁保证金:无
    
    10、租赁手续费率:0.5%(合同签订后出资前一次性支付)
    
    11、租金支付方式:三个月不等额后付
    
    12、租赁物件留购费:1.00元
    
    13、担保方式:
    
    (1)共同承租人: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保证担保: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最终国资批复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鑫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一家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核心产品为甲氧基二甲醚。四川鑫达本次利用部分生产设备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进行融资,将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优化债务结构,为四川鑫达的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四川鑫达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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