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19-083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博动力”)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越博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越博”)分别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政府补助4,500,000.00元、12月12日收到政府补助660,964.00元。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具体如下:
序 获得 提供补 获得补助的 补助金额 补助类 计入的 补助依据
号 补助 助的主 原因或项目 (元) 型 会计科
的主 体 目
体
1 越博 南京市 科技顶尖专 3,500,000 与收益 其他收 宁财规【2019】2
动力 建邺区 家集聚计划 相关 益 号、宁财行
财政局 【2019】410号
2 越博 南京建 南京市创新 1,000,000 与收益 其他收 宁工信综投
动力 邺高新 型企业培育 相关 益 【2019】252号
技术产 资金项目
业开发
区管理
委员会
3 重庆 重庆市 稳岗补贴 660,964 与收益 其他收 渝人社发【2019】
越博 渝北区 相关 益 73号、渝人设办
国库集 【2019】161号
中支付
中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2019年7月1日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累计获得各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087,464.50元,上述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政府补助资金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经初步确认,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087,464.50元,计入“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的金额约为9,087,464.50元。因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补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及相关政策文件。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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