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本着效益最大化及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晓蔚 郑梅莲 傅建中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兆丰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