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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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和赵德军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分别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作为保证人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出具融资性保函,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2000万元,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4000万元和1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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