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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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9年12月26日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6日14点30分
    
    四、现场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现场主持人:董事长林志强先生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选举林志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黄兴孪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木志荣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康俊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股东发言;
    
    (四)选举现场会议监票人、记票人;
    
    (五)宣布现场会议到会情况;
    
    (六)现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
    
    (七)记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进行统计;
    
    (八)上传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汇总;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一十条的内容。具体修改情况公司拟定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并已于2019年1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审议。
    
    2019年12月26日
    
    二、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决定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的内容如下:
    
    原文为:“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修改为:“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请审议。
    
    2019年12月26日
    
    三、审议选举林志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选举林志东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请审议。
    
    2019年12月26日
    
    附:个人简历
    
    林志东,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四、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拟选举黄兴孪先生、木志荣先生、康俊勇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其中黄兴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请审议。
    
    2019年12月26日
    
    附:个人简历
    
    1、黄兴孪,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讲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科会计学(会计与财务管理)副教授、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木志荣,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主任、院长助理。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福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康俊勇,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曾任国营8472厂技术员。现任厦门大学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家评审组专家、中国光学学会和中国真
    
    空学会理事、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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