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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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19-044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修订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及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修订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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