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2.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马培香 王殿禄 钱振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银龙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