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相关业务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一直参与并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该业务团队执行的相关审计业务项目一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其他相关业务审计、鉴证、咨询服务的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改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充分审核,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其他相关业务审计、鉴证、咨询服务的机构。
3.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其他相关业务审计、鉴证、咨询服务的机构。
4.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本次审议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且均独立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不存在除正常业务往来外的现实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2.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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