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9-064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1、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最近五年内公司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2016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6】第20号),就公司发生超过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而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事项向公司下达了监管函。监管函内容及公司整改情况如下:
(1)监管措施
2015年3月26日,花园生物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5年度关联方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建设”)为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及相关技改工程提供工程施工建设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2016年1月26日,花园生物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度公司与花园建设发生的工程施工建设实际交易金额为5,123.69万元,超出预计金额2,123.69万元。超过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花园生物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花园生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规定。请花园生物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整改情况
针对该监管函所关注的问题,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邵钦祥、邵君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16年4月30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关于补充披露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披露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等文件。公司将吸取教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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