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获董事会授权之日(2018年12月7日)起一年。
现原授权已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详细情况如下: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拿出投资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现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丰富投资产品的投资种类和投资渠道,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授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在保障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