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2009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号《关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3,3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11.9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84.07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2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验字(2009)第402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焦点科技研究中心”四个项目建设,共计31,237.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2012年4月23日,因公司将原有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
2019年6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因供电方案在供电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调整以及外线施工单位的变更,使正式用电送电时间延迟到2019年12月,导致消防系统、暖通和空调系统调试工作整体延误;
2)因对建设项目在内装规划、完工验收上的经验不足,导致对整个项目完工时间的预估不足。大楼预计在2019年12月底能够完成框架及内部装修的基础建设,但最终的测试验收、获得各政府部门的完工审批文件等事项预计需要3至4个月的时间。同时,吸取以往经验,为了更灵活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再给予适当的冗余期,本次募投项目计划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
公司对于焦点大厦寄予了极高的期望,因此在方案设计、选材用料、建设验收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再次延期深表歉意!
2、募投项目实际进展
截至目前,“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进度如下:
1) 1#楼、2#楼、裙楼的土建及安装工作已完成95%,地下室和楼梯间地坪基层及第一遍面层施工完成、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安装完成。正在配合内装进行空调系统、喷淋系统末端管线安装工作,待正式用电送电后进行系统调试工作。
2)外幕墙:整体完成至95%,1#楼、2#楼、裙楼幕墙安装基本完成,正在进行3#楼外墙窗系统安装工作。
3) 1#楼、2#楼、裙楼的室内装修完成60%。3#楼内装施工单位进场,处于施工准备阶段。
4) 数据机房、厨房、配电房、外亮化等正在有序施工中,整体完成80%。电梯已通过特检所专项验收。智能化工作整体完成80%。
5) 园林景观单位进场,开始进行园区内道路和排水管线施工。
3、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经公司对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测算,“焦点科技大厦”预计将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工。
因此,根据“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进度,“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的项目进度也相应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 2020年9月30日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 2020年9月30日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 2020年9月30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项目保质保量的顺利实施,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焦点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3、保荐机构意见
焦点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焦点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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