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证券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9-057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7,400,882股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559,797,391股变更为
552,396,50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9,797,391元变为
552,396,509元。为此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原 第十九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现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59,797,391股。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4亿股;公司公开发行H股、A股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亿股,发起人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7.14%;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及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00,018,242股,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59,018,242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31.8%;2016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26,766,875股,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74,018,242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约33.04%。2016年10月,发起人将其持有的公司普通股数6,9000000 股协议转让予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后,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05,018,242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约19.94%。2018年4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59,797,391股,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15,115,830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约20.56%。
修订后:
第十九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现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52,396,509股。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4亿股;公司公开发行H股、A股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7亿股,发起人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7.14%;
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及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00,018,242股,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59,018,242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31.8%;
2016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26,766,875股,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74,018,242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约33.04%。2016年10月,发起人将其持有的公司普通股数6,9000000股协议转让予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后,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05,018,242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约19.94%;
2018年4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59,797,391股,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15,115,830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约20.56%;
2019年12月,公司实施完成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52,396,509股,发起人持有普通股数112,614,918股,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约20.39%。
原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数量为25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约44.66%;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份数量为 309,797,391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约55.34%。
修订后: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份数量为25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约45.26%;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份数量为 302,396,509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约54.74%。
原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9,797,391元。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396,509元。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暨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