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
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王剑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独立董事:
赵 强 曾 鸣 安连锁
2019年12月1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