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向控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24200万元委托贷款,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和业务发展,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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