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是综合考虑全资子公司自身情况和发展战略而做出的决策,有利于缓解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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