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选举王柳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王柳萍女士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资格和能力,本次董事长的提名和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选举王柳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供了李睿先生、王东平先生、胡秋妹女士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在对李睿先生、王东平先生、胡秋妹女士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李睿先生、王东平先生、胡秋妹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聘任李睿先生、王东平先生、胡秋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李睿先生、王东平先生、胡秋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供了吴治周先生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在对吴治周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吴治周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聘任吴治周先生为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吴治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姚波 雷富阳 谷莉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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