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市北高新已将募集资金
扣除支付给其他中介机构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费用 140 万元后的金
额2,113,787,410.29元,用于增资欣云投资,于2016年9月2日缴存欣云投资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007募集资金
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市北高新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8月26日,市北高新分别与湘财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于在上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欣云投资分别与湘财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于在上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浙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2900000810120100015138)余额为人民币1,890,369.27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初始存入金额 2,115,187,410.29
到账日期 2016/8/19
支付其他中介费用 1,400,000.00
增资欣云 2,113,787,410.29
累计收到利息 1,890,669.27
支付银行手续费 300.00
2019年11月30日余额 1,890,369.27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欣云投资募集资金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2900000810120100015007)余额为人民币1,187,661,747.56元,为
收到的募集资金、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支付项目开发款后的余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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