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3号令)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被提名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3、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李强先生、徐守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提名增补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3号令)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被提名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3、被提名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汪早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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