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9-65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0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广东省中宏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人民币66.2847万元收购深圳市华信瑞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中宏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同意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授权公司管理层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则及程序,全权办理本次收购相关事宜。
该议案内容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投资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直接投资项目或所属企业为投资主体且所属企业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投资项目,同时该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未达到上市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决策。因此,该事项豁免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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