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120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聘期已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监管部门审计监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为1年,报酬为人民币200万元。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从事债权转股权企业的审计、评估资格;建设部授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司已就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中审众环多年来的专业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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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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